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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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023,977.1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4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主要人员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调整为“11.4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主要人员及相关附件(社保证明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其中主要人员是指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用于加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调整为“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70000/0105/202501/27/00372d24789061cc471e998aef8adfbec6d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