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补遗书第02号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9,672,76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506001

三、现对本项目内容作出如下补遗

序号

补遗

补遗前内容

补遗后内容

1

本项目№1 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报价,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评标价得分排序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某项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报价,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评标价得分排序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某项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4、№1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08-7-a交通调查站作为不可竞争报价,按140000.00元填报。不按招标人公布的金额140000.00元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

本项目№1 标段2 标段、3 标段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补遗书第01号上传的№1 标段、2 标段、3 标段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1 标段、2 标段、3 标段工程量清单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自行下载。

 

四、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7号

邮编:541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3-899198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平山村委北村174号

邮编:541003

联系人:蒋裕珍、刘依婷

电话:18278360891 

电子邮箱:zhuoqun0913@163.com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11月19日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50000/0105/202511/19/0045da839f306b774ab1b430c4151b5c45e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