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TCZX-202510FJ-571001001)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877,555,5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现将招标文件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施工

负责人

资格

施工

负责人

①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市政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

 

调整为:

施工

负责人

资格

施工

负责人

①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市政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的内容(P65-P67)与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十、承包人建议”“十一、承包人实施计划”的内容有冲突(P168-P169),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的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格式的表格不变,把评分因素的内容往后写就行

3.由于澄清公告不能重新编辑澄清文件,只能以此公告注明。

4.原定202511250830分开标延期至202511260830分开标

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11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20000/0105/202511/11/0042dceffa5fae3e46f0a826c34194960a1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