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矿安函〔2025〕28号

1.4 招标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1.5 项目业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1.6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DFFGZ02316/JG2025-11-173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FGZ02316/JG2025-11-173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境内

2.6 建设规模:对安徽局机关、执法一处、执法二处监察执法业务用房的消防、配电、给排水系统、塌陷地面及破损墙面等进行安全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4816.11平方米。其中,局机关15877平方米驻地执法一处淮南基地4309.11平方米驻地执法二处淮北基地4630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8182200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160日历)

2.9 招标范围:包含安徽局业务用房A区、B区、C区,驻地执法一处(淮南)业务用房和驻地执法二处(淮北)业务用房,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建筑进行消防设施、配电、汽车充电桩、给排水、地面/墙面塌陷,墙体脱落等进行安全改造。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的技术服务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5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中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中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4)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1.2中项目经理要求;

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061409、15155176067。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24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24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2707号

编:230092

联系人:汪平

话:1891966198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888号

编:230000

联系人:张蕾蕾

话:0551-660614091515517606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148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524033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40000/0101/202511/03/0034df8173fe977c43f985b4c3939f055f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