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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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省蔡甸监狱监管设施修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9FJ-236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省蔡甸监狱监管设施修缮项目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是不提交,而合同专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以银行保函形式,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项目履约担保,保函期限为 450 天。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一项的内容为空。 2、合同专用条款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3)其他方式是: 。(没有写明) 而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3)其他扣留方式: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的 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100%工程款。 前或者不一致,请明确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预留 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一项已注明:质量保证金采用 1.5 %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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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20000/0105/202510/31/00429722f43afb2a4a17ac665ee389d258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