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牵头人)上海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83174692.11 设计费:180905228.00 工程建设费:2269464.11/无 |
183174692.11/无 |
80.77 |
| (牵头人)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盛世黔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82987205.22 设计费:2267141.22元 工程建设费:180720064.00 元/无 |
182987205.22/无 |
84.01 |
| (牵头人)湖北沛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78675006.73 设计费:2213714.73 工程建设费:176461292.00/无 |
178675006.73/无 |
85.60 |
| (牵头人)上海明凯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
175675216.48 设计费:2176548.48元 工程建设费:173498668.00元/无 |
175675216.48/无 |
82.15 |
| (牵头人)浙江东博建设有限公司,(成员)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83362179.00 设计费:2271787.00 工程建设费:181090392.00/无 |
183362179/无 |
76.95 |
| (牵头人)大通建筑有限公司,(成员)中达建诚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79237467.40 设计费:2220683.40元 工程建设费:177016784.00元/无 |
179237467.40/无 |
85.11 |
| (牵头人)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同创宏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75487729.59 设计费:2174225.59 工程建设费:173313504.00/无 |
175487729.59/无 |
86.23 |
| (牵头人)润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恒艺鼎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83924639.67 设计费:2278755.67 工程建设费:181645884.00/无 |
183924639.67/无 |
81.41 |
| (牵头人)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科蓝创设计有限公司 |
176800137.83 设计费:2190485.83元 工程建设费:174609652.00元/无 |
176800137.83/无 |
80.15 |
| (牵头人)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顾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1112336.31 设计费:2243912.31元 工程建设费:178868424.00元/无 |
181112336.31/无 |
88.30 |
| (牵头人)四川陆通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179049980.51 设计费:2218360.51元 工程建设费:176831620.00元/无 |
179049980.51/无 |
83.46 |
| (牵头人)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成员)贵州起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80737362.53 设计费:2239266.53元 工程建设费:178498096.00元/无 |
180737362.53/无 |
80.90 |
| (牵头人)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82049770.76 设计费:2255526.76 工程建设费:179794244.00/无 |
182049770.76/无 |
89.63 |
| (牵头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中鸿新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76612650.94 设计费:2188162.94 工程建设费:174424488.00/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 (牵头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成员)贵州盛世匠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84112126.56 设计费:2281078.56 元 工程建设费:181831048.00元/无 |
184112126.56/无 |
81.29 |
| (牵头人)青岛旭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77550085.39 设计费:2199777.39元 工程建设费:175350308.00元/无 |
177550085.39/无 |
79.60 |
| (牵头人)腾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
181674796.98 设计费:2250880.98 工程建设费:179423916.00/无 |
181674796.98/无 |
81.62 |
| (牵头人)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80924849.42 设计费:2241589.42元 工程建设费:178683260.00元/无 |
180924849.42/无 |
85.73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88450866 |
| 行业主管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8486607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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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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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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