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鹊山森林奇漂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内丘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鹊山森林奇漂项目(内审投备字【2026】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泉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邢台泉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漂流项目利用内丘县李阳河支流,拟定起点位于南赛乡花沟村,拟定终点位于柳林镇小杨庄村。项目建设漂流全长约6.6公里,项目起点配建游客中心、起漂站台、配套用房、商业用房、停车场,其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下码头配建服务用房、商业用房、集散广场、停车场,其中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日接待量可达5000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435吨tce;
建设地点:邢台市内丘县南赛乡花沟村、柳林镇苏家庄、北李庄、南李庄、大杨庄、小杨庄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水利、建筑、文旅、漂流场所强制性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漂流场所强制性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伴随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运行;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及维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或水利专业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的支付;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09 00:00:00至2026-05-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泉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宗威,受理电话:15100890303);邢台千德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亚楠,受理电话:0319-21590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0319-215909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泉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邢台千德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内丘县内丘镇凤凰村168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富水A区24号楼2号门市 |
| 邮编: | 054200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陈宗威 | 项目负责人: | 王亚楠 |
| 电话: | 1510089030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215909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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