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603G251016001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虎发改〔202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奖励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虎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控制价:8725985.88元(其中一标段:4234745.81元;二标段:4491240.07元)。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虎林粮库库内新建:①烘干设施1套(日烘干玉米能力500吨或日烘干水稻能力800吨),包括烘干机系统(装有防尘罩)、热风锅炉系统(含除尘器)、配套设施(含防爆装置)、电器设施等;②钢板仓2座(1000吨/座);③为满足项目烘干设备用电需求,新增电力设施500KVA变压器1台及辅助设施1套。(2)土建部分:锅炉房(钢结构)1座,建设面积264平方米;烘干设施基础1套(包括烘干塔、热风炉、烟筒、风机、提升机、初清筛、提升机护架、除尘器等基础);钢板仓基础2座;地坪1000平方米。
二标段:杨岗金穗米业新建:①烘干设施1套(日烘干玉米能力500吨或日烘干水稻能力800包括烘干机系统(装有防尘罩)、热风锅炉系统(含除尘吨),器)、配套设施(含防爆装置)、电器设施等;②钢板仓2座(1000吨/座);③为满足项目烘干设备用电需求,新增电力设施500KVA变压器1 台及辅助设施1套。(2)土建部分:锅炉房(钢结构)1座,建设面积264平方米;烘干设施基础1套(包括烘干塔、热风炉、烟筒、风机、提升机、初清筛、提升机护架、除尘器等基础);钢板仓基础2座;地坪1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虎林市虎林镇东方街道东升委、杨岗镇虎林市杨岗金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规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企业及监理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辛女士
电 话:0467-5825556
招标人: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质:虎林市建设东街79号
电话:0467-5806042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451-5568995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道街25-3号文道花园1-2栋1层15号
邮 箱:hljpy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230000/0101/202510/30/0023536de09a3bc34a38b4175fd8f111da4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