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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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由于工作失误,现将前附表第3.2.5条,1、203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之日(以中标通知书开工日期或合同开工日期为准)改为1、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之日(以中标通知书开工日期或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10000/0105/202501/14/006187ff169b5bbe49fb8b0aab2de833112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