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和招标方式
1.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2025年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沥青混合料、碎石及再生料砌块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第14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2025年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沥青混合料、碎石及再生料砌块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沥青混合料、碎石及再生料砌块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沥青混合料 |
SMA-13(16) |
645 |
t |
545.8 |
352041 |
区域一 长春、德 惠地区 |
2 | 沥青混合料 | SMA-13(掺 20%RAP) | 6453.6 | t | 520.15 | 3356840.04 | |
3 |
沥青混合料 |
SMA-16(掺 20%RAP) |
20025.6 |
t |
504.11 |
10095105.22 | |
4 |
沥青混合料 |
SMA-16(掺 30%RAP) |
367.2 |
t |
506.31 |
185917.03 | |
5 |
沥青混合料 |
SMA-16(掺 40%RAP) |
362.4 |
t |
507.52 |
183925.25 | |
6 |
沥青混合料 |
SMA-13(掺 30%RAP+再生剂) |
1233.6 |
t |
490.75 |
605389.2 | |
7 |
沥青混合料 | BSMA-16(掺 20%RAP)玄武岩 纤维 |
10670.4 |
t |
522.24 |
5572509.7 | |
8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 AC-20(掺 30%RAP+再生 剂) |
3823.2 |
t |
440.43 |
1683851.98 | |
9 |
再生料砌块 |
AC-10(80%RAP)砌块 |
452380 |
块 |
3.84 |
1737139.2 | |
10 |
封层碎石 |
封层碎石(9.5-13.2) |
421 |
t |
130.13 |
54784.73 | |
11 |
沥青混合料 |
SMA-13(16) |
25170.8 |
t |
551.82 |
13889750.86 |
区域一 伊通、双 辽地区 |
12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 AC-20 |
875.4 |
t |
470.65 |
412007.01 | |
13 |
沥青混合料 | VE 2cm 罩面 ZTS-10 沥青混凝 土 |
4538.4 |
t |
694.73 |
3152962.63 | |
14 |
沥青混合料 | 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 (SMA-13) |
8546.4 |
t |
599.56 |
5124079.58 | |
15 |
封层碎石 |
封层碎石(9.5-13.2) |
46 |
t |
120.47 |
5541.62 | |
16 |
沥青混合料 |
SMA-13(16) |
41689.6 |
t |
581.06 |
24224158.98 |
区域二 延吉、长 白山地 区 |
17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 AC-20 |
621.4 |
t |
506.64 |
314826.1 | |
18 |
沥青混合料 | VE 高弹抗裂 2cm 罩面 (ZTS-10) |
10928.1 |
t |
658.48 |
7195935.29 | |
19 |
封层碎石 |
封层碎石(9.5-13.2) |
292 |
t |
139.12 |
40623.04 | |
20 |
沥青混合料 |
沥青混合料(BFSMA-13) |
8892 |
t |
617.36 |
5489565.12 |
区域二 靖宇地 区 |
21 |
沥青混合料 |
沥青混合料(BFSMA-16) |
8042.4 |
t |
616.85 |
4960954.44 | |
22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 AC-20 |
1392 |
t |
489.8 |
681801.6 | |
23 |
封层碎石 |
封层碎石(9.5-13.2) |
115 |
t |
123 |
14145 | |
24 |
沥青混合料 |
沥青混合料(BFSMA-13) |
5385.6 |
t |
611.09 |
3291086.3 |
区域二 通化地 区 |
25 |
沥青混合料 |
沥青混合料(BFSMA-16) |
5539.2 |
t |
609.48 |
3376031.62 | |
合计(元) | 96000972.54 |
2.3项目编号:JT-XM-GKYQZB-HW-202507-0092
2.4招标预算:96,000,972.54元(大写:玖仟陆佰万零玖佰柒拾贰元伍角肆分)
2.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德惠地区、延吉、长白山地区、靖宇地区、通化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5-2023》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要求。
2.8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数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成交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近三年(2022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2.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2.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4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投标人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项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CA 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 号(信诚招标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 网站下方:
4.4 本次招标文件费 :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0 元人民币;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2时00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投标保证金应按《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六、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2)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进入项目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13时00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在开标时间进行解密、确认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9846076680;QQ:231545950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交投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2号楼东区 1 楼 111-085 室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745130369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 18270 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刁先生
电 话: 0451-5106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