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XF-GGZB-C3-2026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桂平西山茶发展有限公司国储林项目2026年年度新造林项目(B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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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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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表的采购标的和服务内容要求 |
一、基本要求 本次造林工作种植面积约为1746亩,涉及桂平市金田林场古泉分场和古乐田分场,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古泉分场 ①地块一:造林面积:435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杉树; 造林类型:桉树植苗+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杉树,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②地块二:造林面积:325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桉树; 造林类型:桉树萌芽+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桉树萌芽苗密度不足部分需补足至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杉树,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2.古乐田分场 ①地块一:造林面积:363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松树; 造林类型:桉树植苗+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杉树,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②地块二:造林面积:623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桉树; 造林类型:桉树萌芽+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桉树萌芽苗密度不足部分需补足至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杉树,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二、验收标准: 1.林地清理 验收标准:地块总体作业面积以实际有效种植面积为准,业主方与施工方到施工现场判定实际有效种植面积并予以确认,施工面积应=实际有效种植面积,杂灌留存高度≤10cm为合格。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2.桉树除萌 验收标准:统计伐桩数、保留株数、除萌率,根据实际萌芽情况,成活树桩每桩保留1-2株树苗,选留质量达标的芽苗。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3.挖坑(定标) (1)挖坑规格 验收标准:坑规格为40cm×30cm×35cm;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小于40cm×30cm×35cm),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2)挖坑密度 验收标准:地块总体平均密度要达到该地块设计密度的97%-105%每亩为合格(111株密度达到108株-116株为合格)。且坑按设计密度分布均匀者即为合格(栽植坑大小不能小于底径40cm、深度35cm规格)。 特殊情况:坡度≥25局部地段,株行距可根据现场地势适当调整,但密度≥该地块设计密度株数。 验收结果:经业主方验收不合格的则按以下方式扣款: ①总体密度<108坑/亩,扣款金额=挖坑面积×(108-实际坑密度)×2元/坑。 ②总体密度>116坑/亩的,扣款金额=挖坑面积×(实际坑密度-116)×1元/坑。 4.施基肥 (1)基肥坑 验收标准:规格为长30cm,宽30cm,高30cm。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小于长30cm,宽30cm,高30cm),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3)肥料选用及施工 〈1〉肥料选用 验收标准:基肥须为有机+无机混合肥,且应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NPK总含量应为25%以上,用量应为0.5kg/株。 验收结果:如无以上认证信息,则中标方需重新采购。 〈2〉施肥工序 验收标准: ①施肥坑验收合格后才能施肥。 ②无漏施肥、施肥量达到标准,地块总体施肥合格率100%,施肥合格才能回土; ③施肥完成3天内必须报验,无漏施肥,用量符合标准(或足量),拌肥均匀,回土后的水平高度略高于周边实土2-3cm,标段总体施肥覆盖率达100%; ④肥料空袋全部回收,20个/捆叠放整齐。 验收结果: 施肥覆盖率应达100%方为合格,覆盖率低于100%的,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直至施肥覆盖率达100%,否则不予以支付施肥工序费用;若发现未施肥就回土则视为欺骗行为,第一次每坑罚款100元并整改,第二次每坑罚款200元并整改,第三次解除合同。回收肥料空袋每少一个扣罚110元。 6.栽植(含补植) (1)苗木选择 验收标准: ①桉树苗。品种:DH32-29(29号苗),苗高15cm-25cm,有良种证; ②杉木苗。品种:不限,苗高35cm-50cm,有良种证; 验收结果:如苗木规格低于上述规格的,则中标方需重新采购苗木。 (2)栽植工作 验收标准:栽植(含补植)完成7天内报验。存活率达85%以上予以支付款项,以≥97%为最终结算目标(具体详见支付方式) 特殊情况:若该地块成活率极为不均匀,可适当增加样区数,在成活率差及成活率高地段分别多取样区检测。或直接用无人机航拍核验。 验收结果:若存活率<85%,则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补苗直至存活率达85%以上。 7.除草 验收标准:全面除草,施工面积应=实际有效种植面积,杂灌留存高度≤10cm且对林木的损害为0%方为合格;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8.施追肥 (1)追肥坑 验收标准:规格为长30cm,宽20cm,高20cm。追肥坑应在幼苗左侧(或右侧)25cm处,避免因离树桩太近挖坑而出现伤根现象,从而导致树木死亡。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小于长30cm,宽20cm,高20cm),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如因挖坑导致不当导致出现树苗死亡情况的,按每株100元扣罚,并要求中标方7日内完成补苗。 (3)肥料选用及施工 〈1〉肥料选用 验收标准:追肥须为有机+无机复混肥,且应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桉树追肥NPK总含量应为31%以上,用量应为0.75kg/株;杉木追肥NPK总含量应为25%以上,用量应为0.75kg/株。 验收结果:如无以上认证信息,则中标方需重新采购。 〈2〉施肥工序 验收标准: ①施肥坑验收合格后才能施肥。 ②无漏施肥、施肥量达到标准,地块总体施肥合格率100%,施肥合格才能回土。 ③施肥完成3天内必须报验,无漏施肥,用量符合标准(或足量),拌肥均匀,回土后的水平高度略高于周边实土2-3cm,标段总体施肥覆盖率达100%; ④肥料空袋全部回收,20个/捆叠放整齐。 验收结果: 施肥覆盖率应达100%方为合格,覆盖率低于100%的,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直至施肥覆盖率达100%,否则不予以支付施肥工序费用;若发现未施肥就回土则视为欺骗行为,第一次每坑罚款100元并整改,第二次每坑罚款200元并整改,第三次解除合同。回收肥料空袋每少一个扣罚110元 9.造林年终平均成活率 验收标准:成活率≥90%予以付款,以≥97%为最终结算目标(具体详见支付方式) 施工工期:期限完工。 特殊情况:若标段成活率极为不均匀,可适当增加样区数,在成活率差及成活率高地段分别多取样区检测。或直接用无人机航拍核验;若地块苗木高度极为不均匀,可适当增加样区数,在苗木长势差及苗木长势好地段分别多取样区检测。 验收结果:若存活率<90%,则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补苗直至存活率达90%以上 |
一、基本要求 本次造林工作种植面积约为1746亩,涉及桂平市金田林场古泉分场和古乐田分场,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古泉分场 ①地块一:造林面积:435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杉树; 造林类型:桉树植苗+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黑木相思,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②地块二:造林面积:325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桉树; 造林类型:桉树萌芽+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桉树萌芽苗密度不足部分需补足至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黑木相思,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2.古乐田分场 ①地块一:造林面积:363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松树; 造林类型:桉树植苗+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黑木相思,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②地块二:造林面积:623亩(具体面积以发标方提供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原种树种:桉树; 造林类型:桉树萌芽+黑木相思植苗; 造林密度:111株/亩,其中桉树苗89株(桉树萌芽苗密度不足部分需补足至89株),黑木相思苗22株; 种植模式:4m×1.5m,111株/亩或3m×2m,111株/亩,每种四行桉树混种一行黑木相思,种植模式可根据实际地形调整。 除草要求:全山砍草至10cm以下,具体要求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施肥要求:应选用大厂优质肥料,具体施肥标准以发标方提供的造林方案作为参考。 二、验收标准: 1.林地清理 验收标准:地块总体作业面积以实际有效种植面积为准,业主方与施工方到施工现场判定实际有效种植面积并予以确认,施工面积应=实际有效种植面积,杂灌留存高度≤10cm为合格。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2.桉树除萌 验收标准:统计伐桩数、保留株数、除萌率,根据实际萌芽情况,成活树桩每桩保留1-2株树苗,选留质量达标的芽苗。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3.挖坑(定标) (1)挖坑规格 验收标准:坑规格为40cm×30cm×35cm;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小于40cm×30cm×35cm),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2)挖坑密度 验收标准:地块总体平均密度要达到该地块设计密度的97%-105%每亩为合格(111株密度达到108株-116株为合格)。且坑按设计密度分布均匀者即为合格(栽植坑大小不能小于底径40cm、深度35cm规格)。 特殊情况:坡度≥25局部地段,株行距可根据现场地势适当调整,但密度≥该地块设计密度株数。 验收结果:经业主方验收不合格的则按以下方式扣款: ①总体密度<108坑/亩,扣款金额=挖坑面积×(108-实际坑密度)×2元/坑。 ②总体密度>116坑/亩的,扣款金额=挖坑面积×(实际坑密度-116)×1元/坑。 4.施基肥 (1)基肥坑 验收标准:规格为长30cm,宽30cm,高30cm。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小于长30cm,宽30cm,高30cm),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3)肥料选用及施工 〈1〉肥料选用 验收标准:基肥须为有机+无机混合肥,且应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NPK总含量应为25%以上,用量应为0.5kg/株。 验收结果:如无以上认证信息,则中标方需重新采购。 〈2〉施肥工序 验收标准: ①施肥坑验收合格后才能施肥。 ②无漏施肥、施肥量达到标准,地块总体施肥合格率100%,施肥合格才能回土; ③施肥完成3天内必须报验,无漏施肥,用量符合标准(或足量),拌肥均匀,回土后的水平高度略高于周边实土2-3cm,标段总体施肥覆盖率达100%; ④肥料空袋全部回收,20个/捆叠放整齐。 验收结果: 施肥覆盖率应达100%方为合格,覆盖率低于100%的,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直至施肥覆盖率达100%,否则不予以支付施肥工序费用;若发现未施肥就回土则视为欺骗行为,第一次每坑罚款100元并整改,第二次每坑罚款200元并整改,第三次解除合同。回收肥料空袋每少一个扣罚110元。 6.栽植(含补植) (1)苗木选择 验收标准: ①桉树苗。品种:DH32-29(29号苗),苗高15cm-25cm,有良种证; ②黑木相思苗。品种:不限,苗高35cm-50cm,有良种证; 验收结果:如苗木规格低于上述规格的,则中标方需重新采购苗木。 (2)栽植工作 验收标准:栽植(含补植)完成7天内报验。存活率达85%以上予以支付款项,以≥97%为最终结算目标(具体详见支付方式) 特殊情况:若该地块成活率极为不均匀,可适当增加样区数,在成活率差及成活率高地段分别多取样区检测。或直接用无人机航拍核验。 验收结果:若存活率<85%,则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补苗直至存活率达85%以上。 7.除草 验收标准:全面除草,施工面积应=实际有效种植面积,杂灌留存高度≤10cm且对林木的损害为0%方为合格;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 8.施追肥 (1)追肥坑 验收标准:规格为长30cm,宽20cm,高20cm。追肥坑应在幼苗左侧(或右侧)25cm处,避免因离树桩太近挖坑而出现伤根现象,从而导致树木死亡。 验收结果:如经业主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小于长30cm,宽20cm,高20cm),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返工,如二次验收还不合格的则不予以支付该部分费用;如因挖坑导致不当导致出现树苗死亡情况的,按每株100元扣罚,并要求中标方7日内完成补苗。 (3)肥料选用及施工 〈1〉肥料选用 验收标准:追肥须为有机+无机复混肥,且应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桉树追肥NPK总含量应为31%以上,用量应为0.75kg/株;杉木追肥NPK总含量应为25%以上,用量应为0.75kg/株。 验收结果:如无以上认证信息,则中标方需重新采购。 〈2〉施肥工序 验收标准: ①施肥坑验收合格后才能施肥。 ②无漏施肥、施肥量达到标准,地块总体施肥合格率100%,施肥合格才能回土。 ③施肥完成3天内必须报验,无漏施肥,用量符合标准(或足量),拌肥均匀,回土后的水平高度略高于周边实土2-3cm,标段总体施肥覆盖率达100%; ④肥料空袋全部回收,20个/捆叠放整齐。 验收结果: 施肥覆盖率应达100%方为合格,覆盖率低于100%的,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直至施肥覆盖率达100%,否则不予以支付施肥工序费用;若发现未施肥就回土则视为欺骗行为,第一次每坑罚款100元并整改,第二次每坑罚款200元并整改,第三次解除合同。回收肥料空袋每少一个扣罚110元 9.造林年终平均成活率 验收标准:成活率≥90%予以付款,以≥97%为最终结算目标(具体详见支付方式) 施工工期:期限完工。 特殊情况:若标段成活率极为不均匀,可适当增加样区数,在成活率差及成活率高地段分别多取样区检测。或直接用无人机航拍核验;若地块苗木高度极为不均匀,可适当增加样区数,在苗木长势差及苗木长势好地段分别多取样区检测。 验收结果:若存活率<90%,则业主方要求中标方返工补苗直至存活率达90%以上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广西桂平西山茶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金田镇金田林场风门坳分场山华塘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5-3399117
2.代理机构:广西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3队(桂江西路新村小区北3巷9号)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75-3351883
邮箱:/
广西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