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家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园项目-攀枝花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1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国家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园项目-攀枝花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510499-04-01-677204】FGQB-00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钒钛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钒钛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及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
2.2规模:本标段主要为国家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园项目-攀枝花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系统建设及设备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多式联运平台、供应链贸易平台、企业集采管理平台、风险管控中台、园区管理平台、仓储管理平台、氢能源管理平台;升级枢纽联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络货运平台、食品溯源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2.3建设工期:120日历天(包含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分公司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须提供经总公司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关系说明等)。以上证件等均提供复印件)(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或系统集成类项目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 市(州))(网址: http://www.pzhggzy.cn )—“登录”—“ 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9 日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枝花钒钛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南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12-311360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 年 3 月 1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标准招标文件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5)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注(3)中所称“业绩每类别”是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材料)业绩等,人员业绩的设定参照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同一业绩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关于限制联合惩戒对象投标的情形例举:
例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例2: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第八条规定,失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已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