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标讯信息氢能高速及零碳服务区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高密服务区加氢站综合利用项目二期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招标公告
氢能高速及零碳服务区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高密服务区加氢站综合利用项目二期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J370100MA3C7CTRX202650F023679 | 项目名称 | 氢能高速及零碳服务区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 | 项目所在地 | 潍坊市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招标备案号 | CG202603095-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CG202603095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 项目立项单位 |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 项目立项文号 | 国科高发计字(2021)48号 |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2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100% |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根据科技部“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拟在高密服务区南区建设一座加氢站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光伏系统发电进行电解水制氢做为加氢辅助氢源,属于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分为碱性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和加氢站三部分,其中碱性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已建设完成,加氢站正在建设中,本次设计范围为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由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制氢规模为100Nm3/h,额定发电功率200kw,设置PEM电解水制氢橇、氢气压缩机、缓冲罐、储气瓶组、氢燃料电池装置并配套控制、仪表风系统等设施并配套控制、仪表风系统等设施。 招标范围:采购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1套100Nm3/hPEM电解水制氢设施、1套100Nm3/h氢气压缩机、1套2.0m3缓冲罐、1套设计压力22MPa的4.52m3储气瓶组、1套氢燃料电池装置,制氢规模为100Nm3/h,额定发电功率200kw,并配套控制、仪表风系统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所报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的生产、供货、运输、组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土建、电气,负责办理项目所需立项、勘察测绘、放线、地勘审查、规划验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编制、各专业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环评及验收、水土保持、安全评价及验收、地震评价、消防审查及验收、防雷检测、充装证办理、经营许可、施工许可、网络接入、职业卫生、压力管道监检、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等手续(含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至项目合规运行,质保期内维修、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环评及验收、水土保持、安全评价及验收、地震评价、消防审查及验收、防雷检测、充装证办理、经营许可、施工许可、网络接入、职业卫生、压力管道监检、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等手续(含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至项目合规运行,质保期内维修、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一标段,标段号:C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一标段 (CG-1) | 采购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1套100Nm3/hPEM电解水制氢设施、1套100Nm3/h氢气压缩机、1套2.0m3缓冲罐、1套设计压力22MPa的4.52m3储气瓶组、1套氢燃料电池装置,制氢规模为100Nm3/h,额定发电功率200kw,并配套控制、仪表风系统等设施。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氢能源装备制造商且具有独立电解水制氢设备生产线(注:须提供生产线采购合同和车间实物照片)。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100Nm3/h的PEM电解水制氢供货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盖章的正常使用证明文件)。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03-14至2026-03-18 |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4-03 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
6. 补充信息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同步推送至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对应目录中录入项目业绩等信息,对于未完成录入或未按要求录入的项目业绩等信息不予认定。 5:监督部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 |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行政监督部门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 | 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 | | 联系人 | 尹先生 | 张加太 | | | 电话 | 15266468817 | 17660445981 | | | 邮箱 | / | / | |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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