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5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对完善我国公共便民设施的设置标准和使用规范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健全无障碍设施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和《无障碍建设指南》等,对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中的盲道、卫生间、电梯、无障碍标志等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做出了具体规定。二是我部组织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按标准建设和改造缘石坡道、无障碍通道、标志标牌、无障碍厕所及厕位、无障碍楼梯电梯等,为老年人参与社区、社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2015年,我部与中国残联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创建了50个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143个无障碍建设市县。

  (二)提升公共建筑的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我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法规、合同及标准,做好公共建筑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保障公共建筑设备正常使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三)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方面。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已印发《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指导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联合开展督查调研,保障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运行。

  (四)推动电梯责任保险方面。目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已明确鼓励电梯等特种设备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广东、广西、内蒙古、海南贵州、江苏、安徽、湖北等十多个省(自治区)已下发文件,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发展。广东、江苏等地积极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运用市场化手段,发挥保险机制事故赔偿、事故预防的作用,建立保障电梯安全有效的社会救助机制,缓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下一步工作

  (一)不断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一是将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情况,不断完善无障碍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持续提升无障碍建设水平。二是将研究制定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产品标准,切实提高安全水平。

  (二)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及经验,指导各地按标准做好公共设施的管理、运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公共设施因管理问题而停用。

  (三)深入开展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盲道等相关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不断提升无障碍建设水平。

  (四)继续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发展。一是推动电梯强制责任保险。结合《电梯安全条例》立法研究项目,为电梯强制责任保险的推行奠定法律基础。二是优化保险产品。指导行业深入分析现行电梯责任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费率及存在问题,改善和优化条款,提高产品吸引力。三是推广试点经验。研究推广广东、江苏等地经验,在商场、医院、地铁等场所,加大电梯责任保险试点推广力度,扩大试点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7月7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03/20170306_230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