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地铁6号线工程(不含岗子村站及相邻区间)新线车辆段工艺设备工程救险车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GD2501072-03HW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地铁6号线工程(不含岗子村站及相邻区间)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京地铁6号线工程(不含岗子村站及相邻区间)(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19】9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40.00%;国有(非政府投资):6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新线车辆段工艺设备工程救险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9辆工程救险车,1辆大型工程救险车采购
2.3 建设工期:45
2.4 标段划分:本次为其中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车辆段工艺设备工程救险车
2.6 数量:一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南京地铁6号线、10号线二期,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交货期: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整车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专项授权书及整车制造商营业执照,工程救险车(不含大型工程救险车)须另行提供底盘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底盘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及底盘制造商营业执照(授权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由于本项目为改装车,本条款仅适用于整车,不适用于底盘)。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整车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专项授权书及整车制造商营业执照,工程救险车(不含大型工程救险车)须另行提供底盘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底盘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及底盘制造商营业执照(授权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由于本项目为改装车,本条款仅适用于整车,不适用于底盘)。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金额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支付证明或业主证明或发票(开票日期须在合同生效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③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③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15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其他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具体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6.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4.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9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0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45.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30.00) | 完全符合9辆中型工程救险车技术参数:1.2-1.3,1.5-1.6,1.10-1.16条款,1辆大型工程救险车技术参数:1.7-1.15条款,共20项,满分30分。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逐项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满足相关主要参数或技术要求的,每项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有效证明材料为:产品公告页或检测报告或彩页或白皮书或技术参数说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中相关技术参数应框选或用其他醒目方式标记,否则不得分)。 | 30.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0~2.00) |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的内容全部响应,如有重大漏项,则此项不得分;如有细微偏差,则酌情予以扣分;出现多报、错报、漏报等或被修正,每一项扣1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项不符合扣1分,2分扣完为止。 | 2.00 |
认证体系 (0~3.00) | 投标人提供整车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证得1分,满分3分。 | 3.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能力 (0~6.00) | 根据投标人在本次采购车辆使用地的建站情况、售后服务方案酌情打分,优得4-6分,良好得2-4分,一般得0-2分。(提供服务站协议作为佐证材料及服务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 6.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1 (0~5.00) | 协助客户免费上牌服务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得3分,给车辆提供免费玻璃膜服务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5.00 |
服务方案2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交付时的调试指导及使用说明指导服务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等按优、良、一般档次综合打分:优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否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0~4.00) |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车辆供货的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金额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支付证明或业主证明或发票(开票日期须在合同生效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每提供1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 4.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京地铁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龙灵路199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黄杰、陈猛 | 联系人: | / |
电话: | 025-88058598 | 电话: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507/24/00327ba7f56af245487fa1f36c01ae22d03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