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源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由青海省政府正式批复,要求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始终贯穿名城保护意识,最大程度地保护城市文化与自然遗产,正确处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达到保护名城风貌特色、弘扬名城传统文化、彰显名城文化特色、实现名城永续发展的目的。
规划提出,湟源县具有六大历史文化特色,即地域交汇、民族交融的青藏门户,卫疆前哨、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海藏通衢、商贾云集的环海商都,王母故里、历史悠久的西戎羌地,湟水上游、文化共生的河湟名城,多姿多彩、民俗荟萃的活态标杆。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面,要求遵循“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的保护原则,分类保护与整治建(构)筑物、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传统街巷的总体格局和历史风貌,鼓励与文化相关、与保护原则及其他保护要求不冲突、有利于活态传承的业态植入。
历史建筑保护方面,要求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所有修缮维护、设施添加或结构改变等行为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空间和风貌特色;优先延续原有使用功能,结合需求引导历史建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职能部门协调运作机制等保障机制,切实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10.16 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