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5】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宝清县
2.3工程规模: 升级改造或建设临时避险场点和中长期避难场所,共计173个,其中:县级单位18个,乡镇级单位10个,村级单位145个,并配备相应设施和设备,用于满足全县33.14万人的临时避险和中短期避险。建设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通信、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避难住宿、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消防等方面。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1 月 0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5 日,总工期: 341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4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以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 7606433.12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3 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9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2024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6.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投标人无需到场)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宝清县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69-5422614
招标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594278139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人民政府
电 话:0456-541916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