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坑塘垃圾、改善人居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部署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您介绍的邯郸市肥乡区“人防+技防”的废弃坑塘治理模式和“乡村管理+公司运营”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对指导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您提出的强化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自治优势、扩宽筹资渠道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近年来,我部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一、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和发挥村民自治优势
我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开展农村疫情防控、房前屋后整治、人居环境建设、道路修葺、公共设施维护等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目前,已在全国建设共同缔造精选试点村42个、连片推进村4个、试点县15个,试点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我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要求各地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每个自然村组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每个乡镇具备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的能力,每个县(市、区)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能力。截至目前,全国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收集和处置,农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是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村规〔2019〕8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建立分类减量先行的治理模式,推动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置,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2017年公布了第一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已形成浙江金华、河南兰考、江苏沛县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2020年8月公布第二批41个示范县名单。这些示范县涵盖东中西不同省份,为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地区提供了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宝贵经验。
三是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建村规〔2019〕8号文件中要求,统筹县(市、区、旗)、乡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建立运行管护队伍,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从各地工作情况看,经济条件较好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大多采用公司化运营的方式,委托专业化的企业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任务,如江苏省、山东省、河北省所辖县市普遍采用了这一模式。
四是合理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政府投入方面,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主体责任,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财政部2020年5月印发《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16号),指导各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资金258亿元,重点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2019—2020年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安排7.8亿元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39个县(市、区)分别予以2000万元奖励。农户付费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指导各地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乡村环境改善。建村规〔2019〕8号文件中要求,县级要推动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从各地实践看,实施了垃圾处理农户缴费的地区,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财政负担,更能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垃圾处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发动全民义务植树
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上世纪80年代初,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国家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各地乡村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植树工作、促进乡村绿化,2017年以来,全国绿化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扩展到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建认养、捐资捐物等8大类;建立全民义务植树网,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实现义务植树全年化、常态化尽责。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启动国家森林乡村建设,认定首批7586个国家森林乡村,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和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村绿化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充分吸收和借鉴邯郸市肥乡区“人防+技防”的废弃坑塘治理和“乡村管理+公司运营”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部门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7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21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林草局、民政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