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华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数智清污分流排水系统”和数智化升级改造“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您提出的“数智清污分流排水系统”和数智化升级改造“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等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推动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持续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明确规定,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规定,污水系统设计应有防止外来水进入的措施。
(二)强化规划统筹引领
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等文件,明确“十四五”期间推进排水管网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导各地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循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三)推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
近年来,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932号)、《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3〕1046号)、《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等文件,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加强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截污管道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清污分流,持续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健全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四)推进智能绿色升级
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31号),推动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指导各地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强化信息收集、共享、分析、评估及预警,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管理体系,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升级。2020年,我部在广州市开展排水智能化建设专项试点,组织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建设和改造。2023年,我部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经验》(建办城函〔2023〕118号),梳理各地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经验做法,促进各地互学互鉴,提升管网运行维护信息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我部将认真研究借鉴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紧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及已有政策措施的要求,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8月16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