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志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极端暴雨洪水有效精准防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要求强化洪涝统筹,统筹推进,提升城市应对暴雨灾害能力,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您提出的加强城市暴雨有效精准防控等建议很有针对性,对科学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
一、关于建立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强化预报、预警、响应一体化管理
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建城〔2022〕36号),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跨省、跨市、城市内的信息共享、协同合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气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30号),规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和城市排水防涝相关标准表述,指导各地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每年汛前,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印发工作通知等方式,部署各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汛前检查。与中国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通报给降雨地区,视情况组织有关省份和重点城市进行视频会商,研判汛情,督促地方做好应对工作。
二、关于分类构建“统筹协调、安全韧性”的城市防洪治涝工程体系
2018年以来,我部修订《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等国家标准,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设计标准。近年来,指导各地落实国办发〔2021〕11号、建城〔2022〕36号文件要求,加强城市竖向设计,合理确定地块高程,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三、关于提升城市防洪治涝工程调度智能化水平,施行洪涝“联排联调”
建立防洪排涝“联排联调”机制,汛前预降河道、湖库水位,及时腾出调蓄空间,有利于降雨时“蓄排结合”,提升防涝能力。2020年,我部印发建设工作简报、信息专报,总结推广福州、武汉等地防洪排涝“联排联调”的工作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指导各地对城镇排水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提升排水防涝设施智能化水平。
四、关于加强基层防灾救灾抢险能力,健全指挥协调机制
2023年,我部会同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152号),指导各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会商研判、抢险救援、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协同联动,保障城市安全度汛。2024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城市极端暴雨防范应对能力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4〕1号),指导各地立足防范应对极端暴雨,进一步逐级落细压实防汛责任,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做好巨灾预防预备,提升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水平。同时,我部结合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指导各地对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进行宣传,加强公众参与力度。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指导各地不断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8月16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