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715号建议的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邹升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仫佬族村落古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之后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对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提出要求。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传统民居调查与研究

  2013年12月,启动全国首次传统民居类型调查,归纳总结出599种民居类型,出版了《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2014年12月,启动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调查研究,深入挖掘传统建筑优秀文化基因,系统阐释传统建筑文化传承发展,编纂出版了19省《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分省卷)。2018年起,对不同地域传统民居建造技术、不同建筑结构类型传统民居风貌、不同类型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方法开展研究。

  二、明确保护发展要求

  2014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保护发展要求。2015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传统建筑调查和保护。大部分省(区、市)出台了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江西、福建、贵州等省出台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一些省份已建立传统建筑档案并实行挂牌保护制度。

  三、对传统村落实施中央财政补助政策

  201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列入国家名录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每个村落给予300万元补助,累计已支持4350个村落、补助资金131亿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等方面,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少数民族村落。2020年,财政部会同我部创新支持政策,启动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联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重点支持传统村落集中的地市连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改造。2020年确定首批10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其中就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6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按照示范政策,中央财政对每个示范市已拨付1.5亿元补助。各示范市正按要求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举措,成效逐步显现。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推进。一是研究和明确各方面责任。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地方按照文物保护有关规定开展保护修缮;对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引导地方加强保护利用。二是研究制定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发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地方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传统民居修缮技术方案。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资金支持,不断改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传统民居的居住环境。四是总结推广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典型经验,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传承的氛围。

  感谢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6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22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012/20201207_248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