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金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成文明生活方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亲自关心、亲自部署、持续推动,多次对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指导督促各地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在先行先试的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生活垃圾分类已覆盖居民7100多万户,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1.2%,厦门、深圳、上海、青岛、南昌、兰州、广元、长沙、杭州、广州、福州、宁波等12个城市覆盖率已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均值达到30.4%,有15个城市达到或超过35%。在46个重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下,其他地级以上城市于2019年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点带面、深入推进,越来越多城市将逐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日臻完善。
为统一全国垃圾分类标准,我部于2019年12月修订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GB/T 19095—2019),明确生活垃圾类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个大类。目前,国内城市已基本普及四分类模式。同时,我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同步上线“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群众可以一键查询所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等内容,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方便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据了解,一些地方结合四分类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简化家庭垃圾分类模式。如上海市明确居民家庭按照“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即严禁有害垃圾混入,鼓励可回收物售卖,做好干湿两分类,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积极性。
您提出的“日常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建议针对性很强,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的建议,指导督促各地持之以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75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16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