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58号(农业水利类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代俊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破解“空心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空心村”是当前乡村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您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对解决“空心村”问题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结合职责积极开展有关工作。

  一、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和指导

  2014年,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明确要求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依法加强管理,规范乡村建设秩序。2015年,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提出合理预测乡村人口流动趋势及空间分布,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分区分类制定村庄整治指引。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指导各地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每半年统计汇总各县(市、区)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数据,组织第三方对所有省份进行现场核实。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确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组织第三方对所有省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核实。截至2020年6月底,各地排查上报的2.4万个堆放点95%以上已完成整治。

  二是指导村庄开展整治。2019年,发布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生产方式与生活习惯,科学制定村庄整治年度计划,优先整治贫困村以及村民最急需、农村最基本的设施和相关项目,提高村庄宜居性。

  三、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2019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指导各地推广新型农房建造方式,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质量,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积极抓好宜居型农房示范,不断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村庄、年底前2.4万个堆放点基本完成整治的目标。指导各地按照《村庄整治技术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村庄整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9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101/20210105_248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