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箭厂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新县箭厂河乡集镇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37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箭厂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新县箭厂河乡集镇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财磋商采购-2025-37-1 新县箭厂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新县箭厂河乡集镇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8层802号 1,048,000.00 评审总得分:9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县箭厂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新县箭厂河乡集镇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李影 豫241171710219
三、评审专家名单
程海滨、王志锋、兰琼(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附表费率,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2,4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县箭厂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新县箭厂河乡街道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15039745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人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62号-1号7层702号附2号
联系人:王鹏涛、杨可昕
联系方式:0371-6177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涛、杨可昕
联系方式:0371-61770998

1048000.0000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10000/0202/202505/19/004190fc3eb7b8dd44eca812811ec22619f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