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60806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9,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8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GCHWCGJPSDZDJ2026[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液体专业标包3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液体专业标包3”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2.业绩要求”作如下调整:

招标文件内容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内容

2.业绩要求

 2023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投标主要货物(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的类似供货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证明(合同文件提供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 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使用单位验收报告、使用单位入库单、使用单位验收单、供货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采购单位证明

注:(1)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 投标主要货物(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

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业绩要求

 2023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投标主要货物(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的类似供货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证明(合同文件提供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 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使用单位验收报告、使用单位入库单、使用单位验收单、供货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采购单位证明

注:1)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投标人自身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其中之一均予以认可;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投标人自身符合要求的业绩即可。

2)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 投标主要货物(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

3)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注意: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文件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811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00000/0105/20260811/0050a81a25f5557343298d2e104f5d551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