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牵头人)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17956964.40 总价部分报价:125127593.49 单价部分报价:70028580.31 设计费:1824584.22 工程建设费:216132380.18// |
217956964.40// |
84.12 |
| (牵头人)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3907535.49 总价部分报价:128907010.53 单价部分报价:72143758.93 设计费:1874398.26元 工程建设费:222033137.23元// |
223907535.49// |
91.66 |
| (牵头人)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总价:226444600.69 总价部分报价:130518389.89 单价部分报价:73045579.27 设计费:1895636.81 工程建设费:224548963.88// |
226444600.69// |
92.30 |
| (牵头人)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0263387.31 总价部分报价:126592483.81 单价部分报价:70848416.99 设计费:1843891.99元 工程建设费:218419495.32元// |
220263387.31// |
87.53 |
| (牵头人)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上海传承博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4253498.93 总价部分报价:129126744.08 单价部分报价:72266734.43 设计费:1877294.43元 工程建设费:222376204.50元// |
224253498.93// |
88.85 |
| (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2431424.83 总价部分报价:127973838.16 单价部分报价:71621502.13 设计费:1855238.07 工程建设费:220576186.76// |
222431424.83// |
93.63 |
| (牵头人)中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6121701.47 总价部分报价:130313305.24 单价部分报价:72930802.13 设计费:1892933.72 工程建设费:224228767.75// |
226121701.47// |
88.04 |
| (牵头人)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3446250.91 总价部分报价:128614032.46 单价部分报价:71979791.59 设计费:1870536.71 工程建设费:221575714.20// |
223446250.91// |
89.26 |
| (牵头人)湖南佳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众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3999792.40 总价部分报价:128965606.14 单价部分报价:72176552.39 设计费:1875170.57 工程建设费:222124621.83// |
223999792.40// |
92.84 |
| (牵头人)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23699957.43 总价部分报价:128775170.40 单价部分报价:72069973.63 设计费:1872660.56 工程建设费:221827296.87// |
223699957.43// |
89.44 |
| (牵头人)福建省富林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19525331.97 总价部分报价:125753311.60 单价部分报价:70944965.74 设计费:1837713.50元 工程建设费:217687618.47元// |
219525331.97// |
89.02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定标地点: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10号)。(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可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cbs.chengdu.com.cn/Web/TSCL_TSS.aspx) 在线递交合法异议或投诉书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现行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的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专家和外审机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施工规范和验收要求的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习女士 |
联系方式:028-62302692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85822650 |
| 行业主管部门: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85826345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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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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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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