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鹤岗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鹤岗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鹤发改社会[2025]110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向阳区北山街道北山路西侧

2.3工程规模:新建公共实训基地1座,总建筑面积8959.62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场区等附属工程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9月5日,总工期:732日历天。(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不可以)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36672822.30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

3.7.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提供近3个月(20264月到2026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7.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7.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7.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730900分至20268119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819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819900

6.3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址:鹤岗市向阳区友谊路一号

联系人:青云

联系电话:130454225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佰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联系人:姜涛

  话:15663685168

代理项目负责人:姜涛

 话:1566368516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6号

  话:0468-341581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230000/0101/20260729/002306ec7c04a7044163bd2a930fa4264d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