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泗联动金丝绞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EPCO)

灵泗联动金丝绞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LBGC2026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泗联动金丝绞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灵泗联动金丝绞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灵发改备案202611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拓灵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灵璧拓灵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金丝绞瓜育苗工程、金丝绞瓜种植工程等1、金丝绞瓜育苗基地本项目拟流转土地约150亩,主要建设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辅助设施、园区配套设施等;辅助停车场及绿化、智能温控通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给排水变配电、暖通、消防、环保等工程。2、金丝绞瓜种植工程项目拟流转土地1500亩,包括田地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电配套、地力提升等,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1500亩优质金丝绞瓜(轮作小麦/玉米)种植。本项目总投资约18164.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5643.70万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3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②施工工期:330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运营期限:运营期限15年(运营期限不含建设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运营管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95%(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为95%),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3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费率)。设计费随施工同比例下浮,不进行单独报价

2.8其他

2.8.1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运营方按年度向招标人缴纳固定租金,固定租金按照项目总投资最终审计价的4.2%每年向招标人缴纳,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提前一年支付下一年度固定租金。此后运营方支付年租金的时间为每年10 月 1 日前 10 个工作日内, 逾期未支付则视为运营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协议,运营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2000元/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直至年租金付清为止)。招标人不承担运营方经营风险,无论运营方是否亏损,均应按照上述期限及金额向招标人支付租金。

2.8.2 中标人要积极带动地方金丝绞瓜产业发展,优先通过技术培训、指导、参与就业带动脱贫户和边缘户增收致富。对于有金丝绞瓜发展需求的镇村,要采取相应合作模式,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企业联农带农作用,充分带动地方金丝绞瓜产业发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如新领/换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资质,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

3)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运营负责人:须具备农艺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注:(1)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运营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提供人社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或原退休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即可。

2)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3家。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签名签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5其他:    /   

3.6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08120900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在线办理:https://www.aheca.cn/https://www.share-sun.com/anhui/index.html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08  12 09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202521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0557-6022397

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灵璧拓灵农业有限公司

   址:灵璧县灵城镇虞姬大道西侧丽景花园D区商业1幢102-1室 

人: 罗尚琨      

   话: 19556775771

 

招标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7

项目负责人     张坤       

     话:  19955708799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址:灵城镇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话:0557-6022397

 

2026 07  17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40000/0101/20260717/0034c1ae2b9799d04970bbbc834ba242a6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