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南北)区加油加气甲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南北)区加油加气甲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03-12620000224333349J-20260709-061742-0

招标编号: GSLH-QQJYZ-OO1

本招标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许可〔2025〕231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清泉驿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隆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服务区。

2、建设规模:(北区)项目用地3500平方米,新建双层站房386.49平方米,新建综合罩棚728平方米,加气罩棚256平方米,新建承重罐区1座,实埋5具30立方米双层储油罐(2具汽油,2具柴油,1具甲醇),敷设双层工艺管线,安装60立方米橇装LNG加气设备1台,B0G回收橇1台,安装1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4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1台双枪甲醇 加注机,5台LNG单枪加气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南区)项目用地3300平方米,新建单层站房196.59平方米:罩棚728平方米,新建承重罐区1座,实埋5具30立方米 双层储油罐(2具汽油,2具柴油,1具甲醇),敷设双层工艺管线:安装60立方米橇装LNG加气设备1台,B0G回 收1台,安装1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4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1台双枪甲醇加注机,3台LNG单枪加气机,及其他配套设备。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4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 年 8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 年 12 月 31 日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评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等多渠道依法合规筹集。

三、招标范围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南北)区加油加气甲醇建设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2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人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 2026年度近三个月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5 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7“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截图装入投标文件);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请供应商于2026年7月10日1800分至2026年7月16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

 2.获取方法: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 小时,n≥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 和“ 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并按照“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 ”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8 3日0900分。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六楼第五电子开标厅。

4.开标系统网址: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ys.gansu.gov.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 “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办法》(2013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 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人:甘肃清泉驿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街道广场路10号

人:曹雪婷

   话:0931-8103295

招标代理:甘肃隆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金江名都8号商业2层39号

人:窦浩玮

   话:188********6111

   箱: 2412373020@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

码:730030

   人:李女士

      话:0931-8485119

 

 

 

甘肃隆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 10日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620000/0101/20260710/006227cfb2f94f3544a8a6609ee960ef0f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