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407杨林塘航道杨林船闸(K0+900~K4+000)危险品临时待泊区专项养护护岸改造YLGZ-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H407杨林塘航道杨林船闸(K0+900~K4+000)危险品临时待泊区专项养护护岸改造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 苏交港航养【2026】23号、苏市港航【2026】3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杨林船闸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在杨林船闸下游(K0+900~K1+065)沿北岸斜坡护岸,拟改造2个1000吨级危险品船舶临时停靠泊位,岸线长度165米,每个泊位2个靠船墩。靠船墩采用空箱式靠船墩结构,基础采用4根Φ1000灌注桩。墩身采用现浇C30钢筋砼,平面尺寸为4.5×5米。在下游危险品船舶临时停靠区改造危化品待泊区警示标牌3块。
在杨林船闸上游(K3+920~K4+000)待闸锚地西侧,改造1个1000吨级危险品船舶临时停靠泊位,岸线长度80米,护岸岸线已建,本次新增2个陆上系船柱。在上游危险品船舶临时停靠区改造危化品待泊区警示标牌3块。在上游(K3+185~K3+225)锚地东侧滑坡段,维修板桩护岸58米。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YLGZ-SG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GH407杨林塘航道杨林船闸(K0+900~K4+000)危险品临时待泊区专项养护护岸改造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为450万元。
2.3计划工期:10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②要求: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下同)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施工类)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航道工程专业);
②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④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3的原则认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3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6年3月-2026年5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小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
(2)为鼓励“强强联合”,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填写联合体各方承担本标段工作量的比例,且符合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的规定;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按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联合体组成、网上预约并提交网上报表(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形成最终投标文件;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投入的人员,评标委员会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评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 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号)、《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20 号)等相关规定,本标段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即投标人未以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仓杨林船闸管理处
地 址:太仓市浮桥镇龙江路太仓杨林船闸管理处
电 话: 0512-33065033
联系人: 朱成海
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
联系人:金成佳
电 话:0512-53986657、13801541531
监督部门: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电话:0512-53590776
异议联系:太仓杨林船闸管理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成海、金成佳
电话:0512-33065033、0512-53986657
二○二六年七月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4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5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的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9日16:00;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1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9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暗标的要求及规定编制。
8.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