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ZH530000202600050001001 |
| 标段名称: | 某单位高压线迁改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16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29 09:00 |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6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26.86283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拆除两条高压线:1条110千伏,1条220千伏。新建1回架空线路走廊,1回110千伏、1回220千伏线路同塔敷设(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电磁环境评估、林勘等前期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类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等级(2025年新标准),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证书扫描件);具有1个220千伏线路(改扩建/新建)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项目经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查验内容包括报告编码、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3.6信誉要求:
3.6.1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6.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3.11投标人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提供注册成功后的网页截图)。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 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承诺书)。
3.15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3.16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3.17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3.1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书)。
3.19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2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
3.2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证书扫描件);具有1个220千伏线路(改扩建/新建)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项目经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类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等级(2025年新标准),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证书扫描件);具有1个220千伏线路(改扩建/新建)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项目经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查验内容包括报告编码、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3.6信誉要求:
3.6.1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6.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3.11投标人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提供注册成功后的网页截图)。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 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承诺书)。
3.15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3.16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3.17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3.1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书)。
3.19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2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
3.2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7-2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