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五)
一、提问及答复: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6、7页“3.6项”及“3.7.1项”中关于结果查询时间的规定,原文表述为“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问:在此时间区间内(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天出具的结果查询证明,是否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40页,4.2.3定标规则中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请问:我方是否提供近三年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即可?
答复: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哪种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即可。
问题三:招标公告的工期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工期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P48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要求为“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4(2)”中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我方有以下两点疑问,恳请予以澄清:(1)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条款规定需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并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主要页扫描件。请问该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属于实质性响应条件?若拟派项目经理无此项业绩,是否会被直接判定为评审不合格?(2)关于学历与职称要求:条款中提及了对项目经理“学历、职称”的要求,但正文中未明确具体标准。请问学历、职称是否有明确的要求?
答复:(1)该问题已在2026年7月1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三)及澄清公告(四)中明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提供该项业绩材料。(2)无明确要求。
问题六:招标文件提供清单表格与软件版清单导出表格不一致,以哪版为准?
答复:以HLJZBX格式清单为准。
问题七: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人防结构设计说明中包含支护及降水,清单中无支护及降水,请明确支护及降水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支护考虑采用边坡防护(喷射混凝土护坡),降水已在措施中单独列项。
问题八:根据业主所提供清单1号2号公寓中无土方工程量,是否1号2号土方工程量均包含在地下人防建筑装饰工程中?
答复:1号、2号公寓土方工程量含在地下人防建筑装饰工程。
问题九:土方及桩基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详见地勘报告,请提供地勘报告或土方及桩基的项目特征。
答复:请投标单位仔细研读招标所给施工图纸,该图纸完全满足投标报价要求。
问题十:1号建筑装饰工程:清单序号226项、 228项、230项、232项项目特征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中60厚细石混凝土面层未明确细石混凝土型号,请明确?
答复:根据国家相应规范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问题十一:本工程暂列金为500万元,请问暂列金500万元是否为含税金额?
答复:为含税金额。
问题十二:如图所示(图见PDF),地下室人防集水坑侧面项目特征描述中“做法1.240厚实心砖”以及“做法4.抗渗混凝土板”,此两项做法是否需要在此清单项中报价?
澄清公告(五).pdf
????答复:240砖墙需报价,抗渗混凝土板不需要报价。
二、由于本项目开工时间比较紧急,不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本项目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描述不详尽影响工程造价的在竣工结算时一并调整。
三、本项目发布的所有澄清公告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石油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联 系 人:刘宝库
电 话:0459-65040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4楼4单元202室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17703657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