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精神村粮食风干仓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精神村粮食风干仓项目二标段 已由 集贤县人民政府以集政函[2026]80号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招标人为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精神村粮食风干仓项目二标段
2.2供货地点:集贤县兴安乡精神村
2.3 主要建设规模:150t地中衡1套、玉米风干仓4组、自走式扒谷输送机1台、低扒输送机5台、输送机30米1台、输送机25米2台、滚筒筛2台(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2.4招标控制价:二标段:1975984.05元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6 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 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即取得第一标段中标资格后,将无法取得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同一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开标后发现多家代理商获得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型号授权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 3 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 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项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开标场地: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6.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8.其他
8.1 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 号、【2025】24 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8.2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监督人: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69-61883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1532661012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