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为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央企结算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确实存在工程资金落实不到位、价款结算不及时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配合财政部着手修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并于2020年11月印发《关于征求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意见的函》,面向全国征求意见。一是拟提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二是拟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分阶段进行价款结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二、2020年7月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目前,改革工作已在试点地区开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财政部做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修订工作,总结和推广试点地区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经验,进一步规范双方价款结算行为,减轻施工企业资金压力。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