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自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力度,分类制定规范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2018年国务院部署先行在北京、上海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间有效压减,全流程审批事项压减近30%,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各地整合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并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各地加快推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审批和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我国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提升至全球第33位,比2019年度跃升88位,比2018年度跃升139位。
二、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修订
在总结地方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我部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改革要求对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目前,已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完成消防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8部规章和9个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同时,我部同意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四川和宁夏等地调整施工许可限额,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关于制定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部对国家层面设立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国家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各地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公布了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指导各地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全流程审批监督管理体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