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胡荃代表:

  关于开展国家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提的关于开展国家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的建议非常认同。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成都时指出,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建设公园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对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公园城市政策资金、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研究,支持郑州等城市探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的建议,我部十分重视。目前,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探索公园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进一步提升公园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二是指导开展城市体检。近年来,我部持续指导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2021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1〕44号),将郑州等城市列为样本城市,形成由生态宜居、健康舒适等8个方面构建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选取“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与公园城市建设相关的指标,精准查找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短板与不足,为各地制定公园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提供依据。三是推动城市更新。我部指导成都市结合公园城市建设,进行了多层面的城市更新探索,构建“一套工作机制、一套政策体系、一个专项规划、一个专项资金、一套融资模式”的推进体系,制定以《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为基础的“1+N”政策体系,从规划、土地、建设、不动产登记及财税等方面,建立城市更新的政策支撑和制度机制,统筹推进旧城整体保护更新和片区综合开发,综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四是支持公园城市论坛举办。我部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支持成都市筹办公园城市论坛。2019年和2020年,我部均为成都公园城市论坛指导单位,我部负责同志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2021年5月,我部对成都公园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总结推广成都等城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供全国学习借鉴。

  关于您提出的研究制定国家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财政资金支持办法,对相关试点城市进行补助等建议,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行了研究。考虑到建设公园城市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绿色发展的新路,主要属于地方事权,应当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主观能动性,结合现有政策和资源,在设立依据、前期基础、功能区划、建设标准、投入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公园城市。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研究制定公园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支持各地开展公园城市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7月23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112/20211222_763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