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吉·嘉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牧民安居节能改造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农牧民地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对于推动相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变用能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住房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部高度重视农牧民安居节能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开展新型农房建设试点,提升农村住房品质。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开展建筑节能示范,提升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改善农房的热舒适性,同步提升居住环境质量。2009—2015年,中央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单列建筑节能示范任务117.58万户,对建筑节能示范每户增加2000元(2012年起提高到2500元)补助资金。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全国贫困农户家庭改造危房,并指导北方有关省份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的同时,增强农村住房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减少农户采暖支出,提升居住舒适度,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自2011年以来,国家累计支持新疆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280余万户,帮助1000余万各族农牧民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新房。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2021年4月,我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北方地区继续在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
(二)实施新型农房建设试点示范。
一是开展绿色农房建设。2013年,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建村〔2013〕190号),编印《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引导各地建成一批绿色农房试点示范,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二是实施宜居型农房试点建设。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农户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被动式阳光房等建筑应用技术,提高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性能,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对验收合格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有条件的地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三是推进农房建设现代化。2021年6月,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提出推动农村用能革新,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三)加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指导。
我部组织编制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推广目录》《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等系列技术指导文件,加强对农房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推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农房建设和节能改造中的应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组织相关政策技术研究,健全完善农房节能标准并督促地方严格标准执行,做好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二是推广农房建筑节能示范经验,结合新型节能技术的发展,引导更多农民在新建或改造房屋时因地制宜采用经济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三是综合考虑目前农房结构形式、投资成本和节能收益,指导相关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四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房建设,推动建设节能和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降低农房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能耗。
我部将继续加大对新疆农牧区的有关政策倾斜支持,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中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农牧民住房的节能水平和居住舒适度。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