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基本情况

  我部共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591件,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288件。我部主办的建议提案集中反映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等方面,全部建议提案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这些建议提案围绕“十四五”开局之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我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我部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推进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

  (一)明确目标要求。部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紧密联系党史学习教育,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大与代表委员沟通力度,通报我部开展的相关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我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召开由各承办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建议提案交办会,明确办理程序与要求。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研究分析代表委员反映的重点建议,交流办理经验做法,要求与代表委员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实现“常来常往”,持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部建立部党组统一部署、部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司局具体落实、办公厅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部领导加强协调部署、督促指导;各承办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建议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办公厅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分解办理任务,定期通报办理进度,督促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三)注重沟通协商。我部坚持将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对我部主办的建议提案,答复前都安排熟悉情况的同志与代表进行沟通,没有沟通或者沟通后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不得正式答复;沟通方式上除电话、微信、电子邮件、书信外,积极争取通过登门拜访,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座谈等方式,当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四)突出重点办理。我部牵头承办2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1项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26件建议提案作为部内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司局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力量研究办理,加强与代表委员、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办理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交办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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