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黄达昌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相关紧缺人才的培养需求也越发迫切。你们就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部工作很有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积极采取措施,引导院校、企业加大相关人才培养力度,服务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需求研究。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提出人才培养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同年,我部组织专家先后赴长沙、上海、武汉等地装配式建筑车间、工地开展调研,了解装配式建筑发展趋势、人才需求等情况。委托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开展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需求研究。2017年,我部结合各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启动装配式建筑主体工种和相关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2019年标准正式立项,预计2021年底颁布。  

  二是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2020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会同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明确提出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的要求,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大后备人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2020年底,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明确做实产业工人培育载体、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4个方面主要任务,加快建立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2021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指导各地强化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做好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我部积极与教育部协调,发挥行业指导职业教育作用和优势,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中增设了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课程,在高职院校设立智能建造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不断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课程建设,教育部组织认定了《BIM装配式建筑概论》等17门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公布“BIM建模技术”“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综合实训”等高职专科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部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将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列入首批试点,陆续进入试点的还有装配式建筑构建制作与安装、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检验、智能建造设计与集成应用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我部指导行业协会举办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树立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选拔和培养装配式建筑高技能人才,推动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四是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包括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在内的25个新职业信息。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为引导相关产业发展,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号)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各类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脱产培训,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六是大力开展以工代训。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要求大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部将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配合,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装配式建筑各类人才培养和应用。

  一是加强培训基础建设。督促各地加快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加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抓好装配式建筑等新职业工种职业标准编修,加快职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等基础资源开发,提高建筑工人技能水平,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深化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新工科建设,编写智能建造专业规范,明确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在编修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时,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内容。鼓励有条件院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持续深化产学合作。

  三是强化职业资格相关要求。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考试大纲、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中增加智能建造有关内容,推动注册工程师掌握智能建造专业知识。

  四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研究出台政策,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7月16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112/20211230_763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