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理城建乱象彰显文化自信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文化复兴
(一)关于建筑工程设计管理。为树立正确的建筑设计导向和理念,2007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建设要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弘扬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特征;大型公共建筑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我部将继续要求各地城乡规划部门注重建筑设计方案合法性、实用性、美观性的综合性审查,鼓励建筑设计方案吸取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和元素,融汇传统和现代设计手法,优选彰显地方特色、延续城市文脉、传承传统文化的优秀设计方案。
(二)关于重视美学素质培养。近年来,教育部在推动学校美育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建立了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三位一体的美育发展推进机制,将艺术课程列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并积极开展课外艺术活动。
二、关于规划设计回归理性
(一)加强城市设计工作。我部正在抓紧起草《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城市设计技术导则》,从法规规范层面明确城市设计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城市设计工作的技术方法,规定工作范围,强化对建筑设计的管控。
(二)加强城市设计队伍建设。我部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设计工作,并鼓励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业部门。同时,我部正在积极推动各高校在相关专业教育中增加城市设计课程,并研究设置城市设计专业的可能性,以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和后备技术力量。
三、关于提升建筑设计师文化素养
我部重视建筑设计师设计水平和文化素养的提升,正在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注册建筑师在建筑工程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专业人士的技术素养,促进建筑设计水平的整体提升。
我部还将鼓励相关学会、协会在规划、建筑设计评优工作中,优先奖励那些有利于弘扬传统文化、彰显地域特色、延续城市文脉的优秀设计方案,通过奖励和舆论的引导,引发设计领域对传统文化的深入思考,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建筑设计师树立文化自信。
四、关于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决策机制
为提升建筑设计行业的总体设计水平,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健全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创造良好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我部于2014年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的意见: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研究创新多样化、符合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方式,除可以采用原有的设计方案招标方式外,也允许采用设计队伍比选的招标方式,以体现设计创意特点;研究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制度,评标结束后,以适当形式公示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等内容,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