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对关于对环卫工人住房政策予以倾斜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在我国城市建设和环境改善方面,环卫工人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由于城市房价和房屋租赁价格较高,环卫工人收入相对较低,导致其居住条件较差,影响环卫工人队伍的稳定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外来环卫工人住房困难更加突出,居住条件有待改善。为此,我部相关政策已将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并给予一定的倾斜。

  一、将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对于在城市稳定就业,收入较低,无力通过市场解决家庭基本住房的环卫工人,政府有责任向他们提供住房保障。目前,各地主要通过重点发展公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已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来满足环卫工人基本住房需求。我部2015年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5〕48号),要求各地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准入门槛,逐步将外来环卫工人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公租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二、住房保障政策向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倾斜

  2011年,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要求“改善工作环境,完善环卫用工制度和保险救助制度,落实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12年5月,我部会同多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建城〔2012〕73号),明确提出“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配售”。改善环卫工人住房条件,是提高环卫工人待遇、保障环卫工人权益、稳定环卫队伍的重要内容。各地根据中央要求,积极探索改善环卫工人等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政策措施。除杭州市设定环卫专项公租房的做法外,云南、宁夏等部分省市也已经把环卫工人纳入了公租房优先供应对象,解决了一些长期从事市容工作的环卫工人的住房实际困难。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要求,在制定住房保障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充分考虑环卫工人住房保障需求,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长期租赁和购买社会房源等方式开展多元化公租房保障,努力改善环卫工人居住条件,切实保障环卫工人权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2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511/20151120_225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