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将湖南省石门县农村垃圾分类模式纳入国家层面试点并予以推广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困难、清运困难、设施重复和无效投资多问题在部分地区还比较普遍。我部于2014年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5年11月我部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行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石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壶瓶山镇开展的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厨余垃圾不出户、不建垃圾池只建回收站、村民自主投放、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乱丢乱扔等做法,贴近农村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农民群众也能够接受。符合10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求,是在分类减量上值得推广的好做法,在我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通讯中已将壶瓶山镇的垃圾分类做法作为地方优秀实践经验进行了宣传。
我部将择期组织专家到石门县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形成全国同类地区可以借鉴的分类模式,将分类经验纳入正在编制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技术指南中,并在垃圾治理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7月13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611/20161104_231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