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6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对关于下狠心彻底治理城中村,彻底解决城市环保问题及环卫死角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一些城市附近的村庄被逐渐纳入城市范围,形成特殊的城中村现象。城中村地处城市,却是农村,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私搭乱建严重、外来人口聚集,环境脏、乱、差,存在消防等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城市管理难点,影响了城市环境。近几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城中村改造治理。

  一、加快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城市环境

  为切实解决城中村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改善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2012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明确将城中村改造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明确,要稳步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2014年,又将城中村改造作为“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实施方案”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改造各类棚户区(包括城中村)2194万套,城中村得到改造,城市环境得到较大改善。2016年将改造包括城中村在内的棚户区住房600万套。通过城中村改造,更直接、更快捷、更有效地解决了城中村带来的社会问题,为改善城市面貌,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中村环境改善

  2013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要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加强生态园林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改善,我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2012年,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各地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二是去年召开“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深入学习推广邢台等地加强城中村环境卫生死角管理的经验,促进城中村环境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部将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中村改造及环境治理。一是指导督促地方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二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统筹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三是强化城市保洁工作,整合环卫保洁职能,实现综合保洁一体化,完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四是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快开展“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率;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建立居民公约,落实长效机制,指导各地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城中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力度,确保环境卫生不留死角。五是完善城市治理机制,增强城中村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引导城中村居民主动参与城中村治理和改造,推进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7月18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611/20161107_229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