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3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重视当代公共艺术参与城市化发展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艺术,特别是以城市雕塑为代表的公共艺术呈现蓬勃、快速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也在不断加强对城市雕塑建设的指导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城市雕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评选制度,组织开展了城市雕塑工作的研讨、交流活动和展览展示工作,等等。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仍然存在着一些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规划管理、一些雕塑作品缺少思想文化内涵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去年12月中央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和今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均对提高城市风貌特色、加强建筑设计管理问题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当前,我部正在全力加强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城市从粗放外延型向内涵提质型转变。

  城市公共艺术是城市文化、形象、特色的集中反映,推动公共艺术发展是丰富人民群众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城市空间品味的重要手段。您对公共艺术发展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着力推进公共艺术发展:

  第一,拓展城市公共艺术管理范围。当前,我部正在完善城市雕塑建设的行政管理,调整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人员,在加强城市雕塑建设指导职能基础上,研究增加公共艺术管理内容。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做法,研究推行“公共艺术百分比”的做法,鼓励在建筑工程总费用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公共艺术。

  第二,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技术导则,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加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工作的衔接,特别是结合城市街区、场地设计等,合理布局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促进公共艺术与空间环境的融合。

  第三,做好城市修补和更新工作。要在城市建成区,特别是老旧城区,按照有机更新理念,推进城市修复和生态修复,增加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绿色空间,加强老旧厂房、老旧设施的改造利用,支持公共艺术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第四,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要抓紧研究印发加强和改进建筑设计工作的指导文件,要求在建筑设计中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美观、绿色”这一新时期建筑方针;要求加强建筑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的对接,结合建筑空间布局,合理预留公共艺术品位置,为公共艺术发展提供空间条件。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7月11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611/20161110_229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