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49号、8234号、8789号建议和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1号、3417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对关于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等建议和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近年来,我部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是我部自2007年以来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二是初步构建了有效的改造资金投入机制。三是完善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了技术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一是积极研究中央财政对既有建筑改造的支持政策。研究资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相关激励措施,完善“以奖代补”政策,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杠杆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机制和模式。二是研究完善针对节能改造的政策管理体系,包括改造中规划审批和产权问题、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投入改造管理办法等,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续管理的责任主体、资金来源、运行方式、保障机制等内容,着力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模式。三是逐步完善既有建筑改造标准规范及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鉴定评估、改造设计、施工、验收及性能评定技术标准,重点研究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的既有建筑改造工艺和工法,研究基础设施治理关键技术。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具备标杆引领作用的改造项目和城市试点。以城市及重点行业为重点,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大中城市及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对重点建筑能耗实行动态监测与约束,逐步对高能耗建筑进行改造。

  二、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

  2006年以来,我部先后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绿色建筑标准逐步覆盖了建筑的设计、施工及评价各个环节。另外,很多省市针对当地资源、气候、环境、经济等特点,制定了地方性绿色建筑评价、设计等标准,在我部备案的地方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超过20部。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根据国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研究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政策。稳步提高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研究建立全过程的节能绿色调试及后评估制度。探索新建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研究针对重点用能系统基于能效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行管理一体化的建设模式,树立能效标杆,并予以推广。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一是继续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订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是鼓励各地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规范绿色建筑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三是继续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重点加强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工作,确保绿色建筑取得实际运行效果。

  三、推进绿色建筑试点项目和示范城市建设

  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市建设,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我部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二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示范。三是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东部地区省市尽快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西部地区重点城市逐步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制定适合不同气候区的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指南,加快符合国情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和扶持绿色建筑产业和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我部会同财政部积极推动太阳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支持在建筑领域应用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2009年起,调整资金支持方式,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县,规模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调研力度,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讨,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做好相关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针对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发展底子薄、技术储备差等问题,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统筹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完善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西部地区建筑特点,探索创新推广模式,积极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西部地区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3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01/20170106_230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