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统一管理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近年来,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为加快推进“马路拉链”现象的解决,不断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协商机制,我部逐步建立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保密局等部门,以及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等单位的工作联络机制,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问题。同时,为探索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经验,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协调工作机制,2014年,我部在山东省德州市开展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目前试点一期工作已经结束,德州市已实现管线全生命周期实时监控,形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规范标准,建立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机制。
(二)指导各地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为解决各类市政管线“各自为政”的问题,从规划源头强化地下管线统筹管理,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政策指导。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严格规划管理。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各类专业管线进行综合,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同时加强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二是重点推进。我部在会同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过程中,也要求试点城市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依据管线综合规划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三)积极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近年来,针对城市地下管线“家底不清”、事故频发等问题,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等单位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各地通过地下管线普查,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解决因权属不清、管理混乱和情况不明造成的人为损坏问题。截至2017年3月,全国已有476个城市完成了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工作,391个城市建立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地下管线敷设规划许可、竣工验收、信息报送及核验等相关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基本建立。
(四)加强地下管线标准规范建设。我部已经发布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干线、支线、缆线型地下综合管廊。我部正积极研究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管线标准规范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统筹与衔接,同时加强与电力、通信等管线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管线建设行业左右国家标准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部继续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全面提升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信息管理水平,推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走向新阶段。二是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统一协调管理机制,通过构建中央到地方各层级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解决部门职责交叉、联动协调不力的问题,减少管理漏洞。三是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开展管线信息修补测工作,会同各管线单位建立有效的信息报送、归档机制,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和动态更新。四是继续推进各类专业管线规范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地下管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标准体系,从技术层面规范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