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正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大秦岭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国家申报预备名录并加快推进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国南北地质、气候、生物、水系、土壤等五大自然地理要素的天然分界线,拥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动植物资源、水资源丰富,历史文化遗迹众多,是“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具有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潜力。
一、关于秦岭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一)申遗程序。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项目应当先纳入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地体系,进行积极培育;在条件成熟时,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按程序列入《中国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预备清单》。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满1年的项目,可按程序正式提出申报世界遗产。
(二)工作建议。目前,秦岭申遗基础研究薄弱,价值构成不清晰,申报路径不明确,需要积极开展培育工作。为此,建议秦岭沿线各省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秦岭横跨多个省市的特点,共同成立跨省工作协调机制,高位推动和协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组织专家开展秦岭区域遗产资源调查评价,加强项目突出价值研究论证,确定申遗技术路径,编制申报材料,提高项目竞争力;三是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开展必要的保护和整治工作;四是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将申报区域纳入到国家法定保护地,为申报世界遗产,依法保护、利用和管理自然文化遗产资源提供支撑。
二、关于加强秦岭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
陕西省等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秦岭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一是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二是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安排秦岭保护专项资金近亿元,开展生态保护项目117个;四是加强执法,严肃处理了部分地区未批先建、乱采滥挖等问题。
(二)在文化资源保护方面:一是实施文保工程,2010年以来,筹集资金约2亿元用于秦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古迹维修、环境整治等项目;二是开展资源调查,于2017年启动境内秦岭文化资源调查及信息采集工作。
(三)在资源挖掘利用方面:国务院相关部门、陕西省将积极支持发挥秦岭的综合功能,在严格保护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适度开展观光、体验等活动,服务地方绿色发展和精准扶贫。
下一步,陕西省将与甘肃、四川、河南、湖北、重庆5省(市)就联合申报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推动秦岭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争取将秦岭保护与申遗工作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陕西等相关省份加快秦岭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培育工作,组织专家对申遗工作给予必要的协调与指导,待条件成熟时,启动正式申报。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文物局,旅游局,陕西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