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边发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动物园是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的专类公园,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示范场所,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其中心任务是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和科学研究,并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和环境保护宣传。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动物保护相关管理规定,动物园、公园内动物展区等禁止动物表演活动。

  一、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违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

  开展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物种保护,弘扬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动物表演中存在的违反动物天性、虐待野生动物等突出问题,违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强调公园姓“公”的要求,各地动物园不得将其土地、场馆、技术力量等向盈利性商业表演活动团体租赁或出让。

  二、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不符合动物园的功能定位

  动物园是野生动物迁地保护的重要场所,是传播和弘扬仁爱、善良等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要面向公众开展动物保护的科普教育,面向全社会宣传关爱动物、保护动物的理念。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所传达的信息与此相悖,将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传输动物生来就应受人奴役等错误扭曲的价值观;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的任何行为都会引起国内和国际社会极大关注。国际社会曾因我国各地存在的动物表演而抨击我们虐待动物、违背人道主义精神,甚至认为中国人野蛮,对中国人持以敌视态度,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三、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不符合科学保护动物基本要求

  动物表演普遍存在训练手段残酷、在毫无保险措施下强迫动物表演高危险性节目等问题,明显违反动物天性、忽视动物情感、扰乱动物自然习性和生理节律,不符合科学保护动物的基本要求。随着公众对动物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动物表演在瑞典、奥地利、芬兰、哥斯达黎加、印度和新加坡等40个国家已明令禁止。世界各地动物园都已开始从传统的饲养动物向关爱动物方向发展,国外的马戏团顺应社会需求大多转变为动物园,成为野生动物迁地保护重要场所。

  目前,我国尚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动物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开展违背动物自然行为、取悦游客的表演项目,违背了动物园的功能定位和管理规定,背离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要求,偏离了动物园的公益性发展方向,把动物园变成了营利性机构。在动物园开展动物表演,导致动物园管理水平下降,动物安全和福利得不到保障;动物非正常死亡、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给野生动物保护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为此,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建城[2010]172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的通知》(建城[2013]138号),明确要求各地严禁在动物园内开展动物表演的行为,得到社会各界和大多数公众普遍认同,国际社会也对此表示了肯定和赞扬。

  近年我国动物园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各地动物园通过展示动物生活习性和自然行为,引导游客全面了解各类动物自然习性,增强公众尊重自然、平等对待动物、自觉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充分发挥了其公益属性和为民服务的功能。迄今,全国各地动物园已建立了31个野生动物的种群谱系,大熊猫、华南虎、川金丝猴、丹顶鹤等我国特有物种的保护和研究引起世界关注。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动物园以及公园内动物展区的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切实保障动物园公益性和动物安全、动物福利,为建设文明、和谐、宜居城市做贡献。同时,协同文化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马戏表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动物福利保障工作。

  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在动物园里禁止动物表演行为。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6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18_234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