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二绿”建设,增加城市吸霾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城市景观和绿地质量建设
2012年,我部印发《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城市各类绿地的规划建设力度。2016年,我部修订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将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立体绿化推广、林荫停车场建设、林荫路推广率、绿道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多项增绿吸霾减排指标纳入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考核指标体系。一直以来,我部指导各地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改造和建成了一大批公园和绿地。同时,积极倡导立体绿化,选用抗污染、吸附能力强的乡土适生植物,合理配置乔灌花草,建设复层植物群落,增加城市绿化的层次,提升单位绿地生物量和城市绿地“生态吸尘器”的容量,实现了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通过规划建绿、见逢插绿、拆违建绿、破硬还绿等方式,拓展城市绿化空间;通过实施生态修复,构建城乡生态廊道,推行生态绿化方式,促进城市内外生态系统连接贯通,有效消减城市雾霾、噪声、粉尘等不良因素的影响。
二、关于强化城市建筑绿色外墙材料应用
我部指导各地大力强化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2016年我部与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将公共建筑“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作为评价绿色建筑的内容之一;将绿色建筑比例作为约束性规划条件,并加强规划监管。2016年,我部编制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要求各地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要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超过40%。2015年,我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引导各地实施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行动,加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70个建材产品获得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实践指导,重点支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筑比例,促进各地加快绿色建筑建设和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从源头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城市空间大气环境改善。
三、关于强化城市绿色地面和天然地面保护
我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场所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并将绿色屋顶率、透水铺装率等指标纳入海绵城市详细规划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绿色屋顶、透水地面滞留雨水、缓解热岛效应、减轻雾霾的功效。2016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城市水系和湿地自然形态的保护,避免盲目截弯取直,填湖造地;要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恢复水体、湖泊的自然岸线和滨水植被群落,增加和保护城市自然地面。
下一步,我部将研究制定海绵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导则,强化生态园林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海绵绿地、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营造宜居城市生态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消减城市雾霾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