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52号(社会管理类3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李守镇等2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提案经过了充分调研,总结的“五低三高一差”现象高度概括了当前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12年,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我们将继续落实好《意见》要求,结合你们的建议,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劳动关系

  关于把一线环卫工种纳入特殊工种问题。我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具体实施时,特殊工种的名称、标准、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1999年,针对很多地方存在违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现象,劳动保障部印发《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管理,特殊工种名录仍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暂不批准新的特殊工种。对于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的环卫工人,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强劳动保护,同时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实行特岗补贴、定期体检疗养等措施,对职工身体直接伤害,予以适当补偿;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企业、职工的责任划分,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方案。

  以前我国道路清扫保洁的作业主体以各级地方政府的事业单位、街道为主体,末端处理设施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近年来,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也有了快速发展,但在市场化过程中环卫工人权益问题依然突出。为规范环卫行业市场化行为,我部将在环卫作业定额和相关许可制度基础上,结合委员的建议,制定环卫行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细则,加强行业监管,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环卫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了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指导制度。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开展环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但总体上看,环卫工人工资仍处于较低水平。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更好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包括环卫工人在内的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水平。

  二、健全管理体系

  为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立法。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制修订中,以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管理、垃圾分类等为重点,研究纳入和完善相关内容,并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准备工作。二是制定有关政策。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我部等四部委于2016年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我部还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和运行管理。三是加强宣传工作。组织中央媒体开展现场调研,正确引导垃圾分类、垃圾焚烧的宣传方向,持续开展正面报道。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增强公众的环卫意识。

  三、改善作业环境

  《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做好规划布局和控制,合理设置环卫职工休息用房,解决好环卫职工工间休息和车辆停放问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环卫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投入,重点保障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和休息场所建设”。为落实这些要求,各地纷纷开展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建设工作。重庆、大连等城市在多个社区、街区设立环卫工人“爱心驿站”,驿站内不仅配备饮水机、微波炉,还放置了医药保健箱,常备清凉油、藿香正气水、人丹等药品,有效改善了环卫工人休息环境;邢台市、许昌市等地发动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人设立“爱心驿站”,解决了环卫工人喝水难、避暑难、如厕难等问题,得到了环卫工人的好评。

  为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2015年7月,我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召开全国城市环卫保洁现场会。会后,在全国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方式。2016年,全国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9.49亿平方米,其中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47.49亿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9.7%,比2015年提高4.2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环卫职工休息用房建设,配备必要的休息和生活设施,切实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同时,继续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降低环卫工人作业强度。

  四、营造良好氛围

  每年的10月26日,我部均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全国环卫工人发出《致全国环卫工人的慰问信》,分别刊登在《工人日报》和《中国建设报》上,对全国环卫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呼吁全社会尊重环卫工人,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果实。2014年2月,我部召开全国城市环卫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环卫工人表扬会议,表扬来自全国各地环卫一线的332名优秀环卫工人,并组织受表扬的环卫工人参观首都风貌和建设成果。通过这些活动,弘扬劳动光荣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树立尊重环卫工人、珍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

  198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首创设立“环卫工人节”,以每年10月26日作为环卫工人的节日。目前全国有17个省(区、市)和470多个城市设立了环卫工人节,通过开展关心慰问环卫工人活动,营造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网站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地方庆祝环卫工人节的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规定,国家对设立节日、纪念日、活动日有严格控制,设立全国性环卫工人节有较大难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宣传环卫工人先进事迹,展现环卫工人的精神风貌。同时,大力宣传各地环卫工人节活动,推动设立全国性环卫工人节,营造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理解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75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7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0_234196.html